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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牌设计 >> VI基本原则
        进行VI策划设计必须把握同一性、差异性、民族性、有效性等基本原则。

一、同一性
  为了达成企业形象对外传播的一致性与一贯性,应该运用统一设计和统一大众传播,用完美的视觉一体化设计,将信息与认识个性化、明晰化、有序化,把各种形式传播媒本上的形象统一,创造能储存与传播的统一的企业理念与视觉形象,这样才能集中与强化企业形象,使信息传播更为迅速有效,给社会大众留下强烈的印象与影响力。
  对企业识别的各种要素,从企业理念到视觉要素予以标准化,采同一的规范设计,对外传播均采同一的模式,并坚持长期一贯的运用,不轻易进行变动。
  要达成同一性,实现VI设计的标准化导向,必须采用简化,统一、系列、组合、通用等手法对企业形象进行综合的整形。
  简化:对设计内容进行提炼,使组织系统在满足推广需要前提下尽可能条理清晰,层次简明,优化系统结构。如VI系统中,构成元素的组合结构必须化繁为简,有利于标准的施行。
  统一:为了使信息传递具有一致性和便于社会大众接受,应该把品牌和企业形象不统一的因素加以调整。品牌、企业名称、商标名称应尽可能地统一,给人以唯一的视听印象。如北京牛栏山酒厂出品的华灯牌子北京醇酒,厂名、商标、品名极不统一,在中央广播电台播出广告时很难上人一下记住,如把三者统一,信息单纯集中,其传播效果会大大提升。系列:对设计对象组合要素的参数、形式、尺寸、结构进行合理的安排与规划。如对企业形象战略中的广告、包装系统等进行系列化的处理,使其具有家族式的特征,鲜明的识别感。
  组合:将设计基本要素组合成通用较强的单元,如在VI基础系统中将标志、标准字或象征图形、企业造型等组合成不同的形式单元,可灵活运用于不同的应用系统,也可以规定一些禁止组合规范,以保证传播的同一性。
  通用:即指设计上必须具有良好的适合性。如标志不会因缩小、放大产生视觉上的偏差,线条之间的比例必须适度,如果太密缩小后就会并为一片,要保证大到户外广告,小到名片均有良好的识别效果。
  同一性原则的运用能使社会大众对特定的企业形象有一个统一完整的认识,不会因为企业形象的识别要素的不统一而产生识别上的障碍,增强了形象的传播力。
二、差异性
  企业形象为了能获得社会大众的认同,必须是个性化的、与众不同的,因此差异性的原则十分重要。
  差异性首先表现在不同行业的区分,因为,在社会性大众心目中,不同行业的企业与机构均有其行业的形象特征,如化妆品企业与机械工业企业的企业形象特征应是截然不同的。在设计时必须突出行业特点,才能使其与其它它行业有不同的形象特征,有利于识别认同。其次必须突出与同行业其它企业的差别,才能独具风采,脱颖而出。
  日本享誉世界的五大名牌电器企业:索尼、松下、东芝、三洋、日立,其企业形象均别具一格,十分个性化,有效地获得了消费大众的认同,在竞争激烈的世界家电市场上独树一帜。
三、民族性
  企业形象的塑造与传播应该依据不同的民族文化,美、日等许多企业的崛起和成功,民族文化是其根本的驱动力。美国企业文化研究专家秋尔和肯尼迪指出:“一个强大的文化几乎是美国企业持续成功的驱动力。”驰名于世的“麦当劳”和“肯德基”独具特色的企业形象,展现的就是美国生活方式的快餐文化。
  塑造能跻身于世界之林的中国企业形象,必须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优势,灿烂的中华民族文化,是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有许多我们值得吸收的精华,有助于我们创造中华民族特色的企业形象。
四、有效性
  有效性是指企业经策划与设计的VI计划能得以有效地推行运用,VI是解决问题学,不是企业的装扮物,因此能够操作和便于操作,其可操作性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企业VI计划要具有效性,能够有效地发挥树立良好企业形象的作用,首先在其策划设计必须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企业的市场营销的地位,在推行企业形象战略时确立准确的形象定位,然后以此定位进行发展规划。在这点上协助企业导入VI计划的机构或个人负有重要的职责,一切必须从实际出发,不能迎合企业领导人一些不切合实际的心态。笔者在协助产品在市场信息上刚有较好走势但实力并不雄厚的一家企业导入VI计划时,第二次接触时该企业领导人即提出要在五年进入全国100家企业前几名等过于盲目乐观的规划与想法。如果适合满足企业家这种不正常心态,来构建成企业形象战略的架构,其有效性将要大打问号。事实上一年之后该企业由于营销上的失误全面跌入了低谷。
  企业在准备导入VI计划时,能否选择真正具有策划设计实力的机构或个人,对VI计划的有效性也是十分关键的。VI策划设计是企业发展一笔必要的软投资,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耗时的系统工程,是需要花费相当经费的。笔者在与一家乳制品企业谈及其VI战略时,得到企业领导的认同,涉及计划费用时因双方差距太大未能合作,后来该企业花极低的费用找了一家广告公司,推出的标志,吉祥物等企业形象要素水平十低劣,其有效性可想而知。
     要保证VI计划的有效性,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是企业主管有良好的现代经营意识,对企业形象战略也有一定的了解,并能尊重专业VI设计机构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因为没有相当的投入无法找到具有实力的高水准的机构与个人。而后期的VI战略推广更要投入巨大的费用,如果企业领导在导入VI计划的必要性上没有十分清晰的认识,不能坚持推行,那前期的策划设计方案就会失去其有效性,变得毫无价值。
设计规范
        在诸多要素中,企业名称是首先要重视的,好的名称能产生一种魁力,是企业外观形象的重要组成因素。人们对一个企业的记忆和印象直接来自名称,俗话说“名不正言不顺”,企业的名称对企业形象有重大影响。如果企业名称不适于信息传递,将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商业活动。从传播学的角度,企业定名的要诀在于:简。越单纯、明快的名称,越易于和消费者进行信息交流,易于刺激消费者的暇想。根据“日本经济新闻”调查,企业名称的字数对认知度有一定影响,名称越短越利于传播,4个字的企业名称在被调查者中的平均认知度为 11. 3%, 8个字的则只 2. 88%。   
        可见,易读易记的名称是理想选择。中国企业从计划经济体制中留来的名称往往长而呆板,如XX地区XX行业第X厂,不适于市经济中竞争的需要。为适应信息传递,欧美许多公司进行“缩简法”,把公司名称缩短或用简化名称,往往同时拥有信息传递专名和法律公司名,如3M公司用“3M”于一般商业活动中,只在涉及法律意识的场合用全称(Minesote Minlnsand Manu(actureCompany)。 IBM公司亦将其全称(International BusinessMainess)的缩写用于企业形象的塑造、特。VI的功能之一就是尽可能将企业的个性强调出来,以便扩大影响力,雷同、重复或易混淆是企业定名之大忌。日本索尼公司,原名东京通讯工业公司,原名读起来拗口,英译名又太长而累赘,本想取缩写TK作名称,却发现在美国这类公司多如牛毛,其创始人盛田昭夫认为要使企业成为国际型企业,必须有一个适于全世界的名称。盛田昭夫下决心为企业创造一个独特的名称,也查了不少字典,终于找到一个拉丁词“Sonus”(“声音”),该词本身充满声韵,但Sonny在日语中读成“Sohnee”(“丢钱”),自然犯了商家之忌,于是将Sonus和Sonny综合变形,创造出一个字典上找不到的新词“sony”,大写成“sony”。很快风行世界。   
        中国企业过去的定名不注意特色的突出,一律“”第X厂”,掩埋了个性。凤凰自行车享誉海内外,但生产该产品的原上海自行车三厂却鲜为人知、外商甚为困惑,该厂在中国才排列第三名?中国是不是排列第一的厂有更好的产品?后来该厂以“凤凰”作为企业名称,才在国际市场上建立起完整而值得信赖的形象。   
        新。新和特有时不可分离,唯有富含新鲜感、有创意的名称,才有可能是独特的。以全然未出现过的词语作为新公司的名称时,往往引人注意,但也要冒能否被大众接受的风险,有必要反复宣 传。“柯达”一词在英文中根本不存在,本身也无任何意义,但响亮新奇,厂商通过设计和宣传建立起独特的概念。   
        亮。发音响亮、朗朗上口的名字,比那些难发音或音韵不好的名字容易传诵。企业拥有一个响亮的名称,是让消费者“久闻大名”的前提条件。如音响中的“名流”健伍(KENWOOD),原名特丽欧(TRIO),发音节奏感不强,最后一个音“O”念起来没有气势,后改名为KENWOO,KEN与CAN谐音,有力度和个性,而WOOD又有短促音与和谐感,整个名称节奏感强,颇受专家好评和消费者喜爱。   
        巧。巧妙地利用联想的心理现象,使企业名称能给人以好的、吉利的、优美的、高雅的等多方面的提示和联想,熊较好地反映出企业的品味,在市场竞争中给消费者好的印象。“娃哈哈”这个名称,使人自然地联想起天真活泼的孩子,反映出企业的本质和促进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企业宗旨;“卓夫”,含义是“卓越的大丈夫”,演绎出一种高雅、领先、超群的风格,有气魄和感染力;中国传统名牌“稳得福”,中文意思吉利喜气,英文谐单Wonderful有“精彩、奇妙、了不起”的含义。   
        总之,好名称应该是“音”、“形”、“意”俱佳的完美结合,通俗地说要好认、好读、好记、好看又好听,使人一接触就难以忘怀,细想想又别有风味。“商品品牌名称和企业名称是否统一并没有硬性规定,一般来说,品牌因涉及到具体商品及特定的消费者,而更具针对性。首先,品牌名称必须能与产品目标公众直接交流,要有针对消费对象的提示,如不宜给日用品取专业型产品的名字;不宜给儿童用品取过于复杂和文绉绉的名字;男性用品名称音韵上宜趋于硬派,女性用品名称则应轻柔。其次,品牌名称有对商品性能和功能的提示、暗示和象征,可对消费者产生一定吸引力,如“飘柔”、“海飞丝”洗发用品,“美而暖”羊毛衫等等。   
        品牌名称与企业名称一致,适用于性质、价格和目标市场大体一致的产品,在同一名称下推出各种系列产品,可显示企业实力,提高企业威望,也可节约广告宣传费用,但这种亲密的联系担负着“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风险。上海凤凰自行车厂、北京长城风雨衣公司。日本TDK公司等都是在创名牌产品后,统一品牌和企业名称,来提升企业知名度,再进一步维护品牌形象,达到相得益彰的效果。   
        品牌名称与企业名称不一致,适用于经营多元化,产品特性、价格、目标市场有差异的企业,一类产品一个品牌,有利于维护品牌声誉的独立性,不会产生“连带”影响,又可吸引更多的不同偏好的消费者。但品牌多了,宣传广告费用激增,而且企业的整体形象淡化,导致有些消费者只知某名牌产品,不知生产企业是谁,难以树立企业整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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